【招标公告】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设备采购(GCLY2025-G1-0306-GYZB)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3-29

【招标公告】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设备采购(GCLY2025-G1-0306-GYZB)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GCLY2025-G1-0306-GYZ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设备采购
2.2 交货地点:南宁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扁锭技术改造项目现场)
2.3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
2.4 招标范围: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次采购内容的能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含许可子项目:桥式起重机B级(含)以上;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时,还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台32T及以上的欧式双梁半龙门起重机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10楼)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1)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以公对公的形式汇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账号:771900136410886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委托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证明材料(须为清晰的盖章扫描件(PDF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转账底单发至gx@ebidding.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合格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内容(如有)获取延误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致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达指定地点。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10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4.1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并递交至规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2本项目允许以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以该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同时提交《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包装严实,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其他邮寄方式(平邮、货运物流)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
(2)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及接收人: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mgitc.com)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10楼
联系人:***
电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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