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0403期广西昭平县储备粮(大米)采购电子交易公告(周四)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3-29

【招标公告】20250403期广西昭平县储备粮(大米)采购电子交易公告(周四):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西昭平县储备粮采购电子竞价交易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昭平县储备粮
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09:15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昭平县储备粮采购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4月3日(星期四)09:15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一)数量要求:
品名
年份
数量(吨)
规格
收购等级
产地
籼米
2025
100.000 
包装
二级
国内
合计
100.000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
1)入库籼型大米等级不低于二等标准,质量标准须符合GB/T1354-2018二级(含二级)以上要求, 入库环节检测项目按照桂粮发【2022】13号检测要求执行。色泽气味正常,无霉变,无陈粮混杂,无虫粮,严禁掺杂使假,以陈顶新。质量、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竞得方须提供具有CMA认证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卫生指标合格的检验报告)。
2)采购入库要求为2025年产籼型大米,生产时间应为入库前30天内加工的产品,保质期12个月。
(三)重要申明:
1.竞得方需在委托方申请入库后5天内首批货物送到,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其它费用:装车费、运输费、车板进仓、卸车、过磅(委托方库里可过磅的不收取该费用)等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在粮食入库过程中或满仓后,若委托方或委托方主管部门抽样送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对粮食进行检测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竞得方须做无条件退换处理,所有费用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委托方采购的本批次粮食,以成品粮应急储备实施代储方式储存于竞得方仓库(代储是指应急储备成品粮实物存放于合作企业自有厂房、仓库或与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厂房、仓库内,由合作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周转轮换,承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监督)。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一)交货时间: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缴完货款,至2025年5月2日止入库完毕并完成验收确认。
(二)交货地点:竞得方符合要求的自有仓内。到库前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负责。
(三)交货方式:以包装方式在竞得方符合要求的仓内交付,堆垛存放。
(四)货款结算方式:
委托方与竞得方通过交易系统结算货款。委托方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应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竞得方指定账号。竞得方审核确定后,在《入库通知单》上盖章确认。对于已入库的粮食,竞得方以每份买卖双方盖章后的《验收确认单》为一批次进行100%货款结算,剩余标的30%的货款在全部采购粮食入库完毕后,经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当期《交易公告》的质量指标要求、无新陈粮互混且买卖双方在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由竞得方一次性划付给竞得方。《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食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食出入库付款结算凭单。竞得方应在收取每批次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与收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竞得方应在收取货款后3天内向委托方提供全额销货增值税发票。
四、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在2025年4月2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广西昭平县储备粮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拍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4月2日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号:402611000446
2.委托方须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帐  号:20345999900100000481671
行  号:203611033012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  号:402611000446
*会员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标的物成交后,交易手续费为成交总额的2‰,由竞得方支付,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未实现交易的竞拍方可在2025年4月3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拍方申请退款(出金)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 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竞得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如:竞得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则委托方违约时按同等金额及比例支付违约金)。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
2.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采购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20250403期广西昭平县储备粮(大米)采购电子交易清单(周四).pdf
点击此处查看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
点击此处查看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点击此处查看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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