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区房屋和象山幼儿园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5-JL10-G3001)
【招标公告】北区房屋和象山幼儿园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5-JL10-G3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桂林市 | 采购单位 | 北区房屋和象山幼儿园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北区房屋和象山幼儿园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区房屋和象山幼儿园改造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本次项目为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北区房屋和象山幼儿园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10-G3001 三、项目概况: 3.1本工程为整修改造项目,其中北区房屋主要涉及改造内容有拆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外立面装饰工程等;象山幼儿园主要涉及改造内容:主体加固、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室外地面改造及安装工程等。项目工程分为2个标段,其中北区房屋改造投资约1217.35万元,象山幼儿园改造投资约418.84万元。对以上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服务内容:本项目拟招1家机构为2个项目提供监理服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变更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工程移交等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变更洽商、结算的初步审核及工程量复核,结算、审计等的全过程配合服务。 3.2本次监理费预算限额为:40万元,其中北区房屋改造工程监理费预算限额为28万元、象山幼儿园改造工程监理费预算限额为12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 4.3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 4.5总监理工程师: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提供承诺函)。 4.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4.7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4.8本次谈判不接受未获取谈判文件的单位报价。 4.9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4.10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至 2025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tygbccg10@163.com。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 (四)提交方式:详见本公告:十二、其他补充事宜(三)报价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tygbccg10@163.com),邮件主题按“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机构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同时将证明材料邮寄到采购机构(具体地址邮件通知,不接受到付快件)。 (二)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详见附件)。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4.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4.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保密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7.谈判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谈判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时,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73-7251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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