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3-29

【招标结果】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
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939001
招标人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北接金棠街,南连金阳路,上跨白沙大道,建设长度740米,标准段红线宽度30米;项目与白沙大道相交节点采用一般式立交,桥梁全长192.54m。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日
预中标人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2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铭(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0723;身份证号:4501**********153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林海兰(桂建安C3(2018)0000320,身份证号:4508**********3849)
2.吕庸生(桂建安C3(2010)0000588,身份证号:4501**********003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良信路(腾鲤路-蒲灵路)电力管沟工程;
2.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金桥站);
3.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K0+000~K0+88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50343055.64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卢品良(注册编号:桂1452013201304331;身份证号:4521**********00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李芝(桂建安C3(2019)0003949,身份证号:4509**********1123)
2.李佳豪(桂建安C3(2015)0004533,身份证号:4504**********004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50131630.78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胡光荣(注册编号:晋1142013201504483;身份证号:4221**********31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沙冰(晋建安C3(2012)3009219,身份证号:1401**********0515)
2.李志耀(晋建安C3(2012)3009219,身份证号:1424**********331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翠亨新区起区和秀路道路工程;
2.良睦路(绿汀路以南-02省道)工程;
3.乐平市乐安河一江两岸循环道景观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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