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等产品询价采购方案公告(2025001期共50个品规)
【招标公告】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等产品询价采购方案公告(2025001期共50个品规):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钦州市 | 采购单位 |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等产品询价采购方案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等产品询价采购方案公告(2025001期共50个品规)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优化医疗物资经费使用效能,健全耗材供应链动态监测体系,杜绝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依据国家相关采购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此询价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保证临床需要、患者安全原则。
(二)坚持质量更好、服务最好、价格更低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采购原则
(一)医院组成耗材询价专家组:由医院领导、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临床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所采购的医用耗材需符合医疗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三)所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必须附有国家医保编码,无国家医保编码的需向医院耗材管理科说明。
(四)供应企业条件:有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保证产品合格;参加本次询价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信用要求:供应企业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保证供应满足医院临床需求,同品牌、同规格的产品低价中选供应。不同品牌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价格、性能、安全及医院临床使用需求,同时参考二甲及以上医院供货业绩,由医院耗材询价专家组研判确定中选产品及供应企业。
(六)采购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此次项目要求供应商下浮率的最低值,最高限价的制定参考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备案价格、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准价格已完成供货协议价格和省外联盟集采等其他参考价格。若有产品所有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医院和最接近此报价的供应企业协商,要求按最高限价供货。
(七)如有与国家相关采购政策要求冲突,以国家要求为准。
三、采购内容
根据医院需要提供的采购目录,详见附件:钦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001期共50个品规耗材询价采购清单(已纳入集采的耗材不在本次询价范围之内)。
四、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1年,具体签订时间根据医院确定中选产品及供应企业的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五、采购流程
(一)医院发布公告
医院制订本院的《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等产品询价采购方案公告》并在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zsfy.com/)发布。
(二)各供货企业报价
各供货企业根据医用耗材询价采购目录进行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报送内容
(1)钦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001期共50个品规耗材询价采购清单的纸质版(需加盖公章)、excel格式电子版(只能填写不能更改,未能报价的请留空)。
(2)发送询价报价产品的彩页、产品说明书电子版(顺序需与采购目录的排位一致,方便核对查看)。
2.报送时间
纸质版(询价报价表)邮件收件时间截止2025年4月7日下午,逾期视为无效,请报价公司注意邮件发出时间及邮递时间。电子版(询价报价表、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发送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7日,提前或逾期视为无效;发送电子版时,请将邮件标题写明公司或企业全称+联系人及电话,方便查收。
3.报送地点
(1)邮寄或现场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1号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投标办(6号楼1楼),邮政编码:535000,收件人:黄宇扬,联系电话:2399083;报送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询价采购文件、报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zsfyzbb@126.com。
4.报送要求
询价报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报送且仅限提交一次,重复提交无效,请务必在邮寄或发送时注意核对。
5.注意事项
(1)各供货企业不得改动医用耗材询价采购目录的产品序号及纵向表格,不能报价的产品目录请供应企业留空,不要删除;
(2)报价规格和厂家对应,不能保证供应的产品无需报价;
(3)超出供应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范围的产品不得报价;
(4)询价报价表填写产品的注册名称和规格型号必须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完全相符,若所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在“备注”列中填写 “非医疗器械”5个字。
(5)电子版和纸质版询价报价表必须一致,各供应企业对提供的所有信息负责(报价、公司资质等),有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本次询价资格且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的任何采购活动。
(6)在询价过程中需提供样品或商务洽谈等其他事宜的,由医用耗材管理科进行统筹协调。为不影响正常采购,请各供应企业积极配合。
(7)由医院耗材询价专家组结合我院实际及性价比综合评审研判确定中选产品及供应企业,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企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服务除外)。设备科负责后续联系供应企业到医院签订耗材采购合同;落选者不作另行通知。中选结果将在院内进行公告。
六、医院的义务和权力
(一)医院对各供货企业提供的耗材价格做好保密工作。
(二)确定供货品种后,合同期内非耗材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医院不得随意改动供货商。
(三)耗材有质量问题,给医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终止采购合同。
(四)供货商出现一个耗材不合格,除停止该品种耗材配送外,另外取消其配送量最大的耗材品种配送资格。
(五)通过恶意压低价格中选,但中选后不能完成耗材供应者,直接取消其耗材供应商资格且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其供应资格由与其报价最近且满足医院临床需要的产品供应商获得。
(六)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供货企业,医院可以随时终止采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如国家相关采购政策变更,以国家要求进行采购,院方可终止采购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未尽事宜,医院可作补充规定。
七、本次报价企业应承诺并响应以下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一)成交人应在配送协议内产品时,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完好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对于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非人为因素造成无法使用的产品、不合格产品等,成交人应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相关责任。
(二)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有效期应不低于12个月,总有效期小于12个月的产品剩余有效期应不低于总有效期的一半。
(三)成交人应对近效期或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四)成交人应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发相关医疗纠纷或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成交人应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按订单数量要求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成交人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协议内产品配送及退换货工作,确保配送工作正常开展。
(七)成交人应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直到用户能基本掌握日常操作、维护为止,培训地点及人员由采购人确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1号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投标办(6号楼1楼)。
联系方式:***,***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26日
附件:钦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001期共50个品规耗材询价采购清单.xlsx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优化医疗物资经费使用效能,健全耗材供应链动态监测体系,杜绝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依据国家相关采购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此询价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保证临床需要、患者安全原则。
(二)坚持质量更好、服务最好、价格更低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采购原则
(一)医院组成耗材询价专家组:由医院领导、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临床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所采购的医用耗材需符合医疗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三)所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必须附有国家医保编码,无国家医保编码的需向医院耗材管理科说明。
(四)供应企业条件:有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保证产品合格;参加本次询价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信用要求:供应企业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保证供应满足医院临床需求,同品牌、同规格的产品低价中选供应。不同品牌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价格、性能、安全及医院临床使用需求,同时参考二甲及以上医院供货业绩,由医院耗材询价专家组研判确定中选产品及供应企业。
(六)采购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此次项目要求供应商下浮率的最低值,最高限价的制定参考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备案价格、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准价格已完成供货协议价格和省外联盟集采等其他参考价格。若有产品所有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医院和最接近此报价的供应企业协商,要求按最高限价供货。
(七)如有与国家相关采购政策要求冲突,以国家要求为准。
三、采购内容
根据医院需要提供的采购目录,详见附件:钦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001期共50个品规耗材询价采购清单(已纳入集采的耗材不在本次询价范围之内)。
四、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1年,具体签订时间根据医院确定中选产品及供应企业的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五、采购流程
(一)医院发布公告
医院制订本院的《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等产品询价采购方案公告》并在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zsfy.com/)发布。
(二)各供货企业报价
各供货企业根据医用耗材询价采购目录进行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报送内容
(1)钦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001期共50个品规耗材询价采购清单的纸质版(需加盖公章)、excel格式电子版(只能填写不能更改,未能报价的请留空)。
(2)发送询价报价产品的彩页、产品说明书电子版(顺序需与采购目录的排位一致,方便核对查看)。
2.报送时间
纸质版(询价报价表)邮件收件时间截止2025年4月7日下午,逾期视为无效,请报价公司注意邮件发出时间及邮递时间。电子版(询价报价表、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发送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7日,提前或逾期视为无效;发送电子版时,请将邮件标题写明公司或企业全称+联系人及电话,方便查收。
3.报送地点
(1)邮寄或现场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1号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投标办(6号楼1楼),邮政编码:535000,收件人:黄宇扬,联系电话:2399083;报送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2025年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询价采购文件、报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zsfyzbb@126.com。
4.报送要求
询价报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报送且仅限提交一次,重复提交无效,请务必在邮寄或发送时注意核对。
5.注意事项
(1)各供货企业不得改动医用耗材询价采购目录的产品序号及纵向表格,不能报价的产品目录请供应企业留空,不要删除;
(2)报价规格和厂家对应,不能保证供应的产品无需报价;
(3)超出供应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范围的产品不得报价;
(4)询价报价表填写产品的注册名称和规格型号必须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完全相符,若所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在“备注”列中填写 “非医疗器械”5个字。
(5)电子版和纸质版询价报价表必须一致,各供应企业对提供的所有信息负责(报价、公司资质等),有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本次询价资格且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的任何采购活动。
(6)在询价过程中需提供样品或商务洽谈等其他事宜的,由医用耗材管理科进行统筹协调。为不影响正常采购,请各供应企业积极配合。
(7)由医院耗材询价专家组结合我院实际及性价比综合评审研判确定中选产品及供应企业,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企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服务除外)。设备科负责后续联系供应企业到医院签订耗材采购合同;落选者不作另行通知。中选结果将在院内进行公告。
六、医院的义务和权力
(一)医院对各供货企业提供的耗材价格做好保密工作。
(二)确定供货品种后,合同期内非耗材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医院不得随意改动供货商。
(三)耗材有质量问题,给医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终止采购合同。
(四)供货商出现一个耗材不合格,除停止该品种耗材配送外,另外取消其配送量最大的耗材品种配送资格。
(五)通过恶意压低价格中选,但中选后不能完成耗材供应者,直接取消其耗材供应商资格且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其供应资格由与其报价最近且满足医院临床需要的产品供应商获得。
(六)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供货企业,医院可以随时终止采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如国家相关采购政策变更,以国家要求进行采购,院方可终止采购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未尽事宜,医院可作补充规定。
七、本次报价企业应承诺并响应以下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一)成交人应在配送协议内产品时,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完好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对于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非人为因素造成无法使用的产品、不合格产品等,成交人应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相关责任。
(二)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有效期应不低于12个月,总有效期小于12个月的产品剩余有效期应不低于总有效期的一半。
(三)成交人应对近效期或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四)成交人应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发相关医疗纠纷或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成交人应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按订单数量要求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成交人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协议内产品配送及退换货工作,确保配送工作正常开展。
(七)成交人应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直到用户能基本掌握日常操作、维护为止,培训地点及人员由采购人确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1号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投标办(6号楼1楼)。
联系方式:***,***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26日
附件:钦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001期共50个品规耗材询价采购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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