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梧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招标公告】广西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比质比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梧州市 采购单位 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否则报价无效。
⒈ 采购要求
广西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方: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方: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发布比质比价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编号:2025-3-20wzgs01
项目地点: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控制价:2713.50万元
本项目采购范围:
分标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
计量单位
需求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及运输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A分标
无烟洗小块煤
固定碳>80%、挥发份≤8%、灰分<10%、水分<8%、干燥基高位发热量≥7200大卡/千克、硫≤0.8%、粒度5-15mm≥80%

6750
按需求单位通知送货,合同有效期内供完计划数量为止。
汽车运输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1093.50
B分标
有烟煤
固定碳>58%、挥发份24%-30%、灰分≤9%、干燥基低位发热量≥5700大卡/千克、硫≤1%、球磨前后固定碳变化幅度<5%,粒度≤20mm、水分≤10%

6750
按需求单位通知送货,合同有效期内供完计划数量为止。
汽车运输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742.50
C分标
焦炭
固定碳>85%,水分≤5%、 灰分≤13.5%、 挥发分≤1.9%、硫≤1%、粒度要求10cm-15cm≥95% 、焦末含量≤5%、反应后强度58%

4500
按需求单位通知送货,合同有效期内供完计划数量为止。
汽车运输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877.50

注:报价人可以就所有分标中任意一个或多个分标报名并成交。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标的物产品。
3.2 2024年度在华锡煤炭采购中,没有违约行为(以采购人比质比价组织供应商考核结果为准)。
3.3报价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审慎名单于开标当天经代理机构交由评标委员会核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投标保证金:A分标 21万元;B分标 14万元;C分标 17万元。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按标段缴纳。(注:欠报价方货款的,报价方可出据《投标保证金交纳承诺书》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再需要以其他方式缴纳。)
3.5.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3.5.2.1.投标保证金接受以网银转账形式缴纳。
3.5.2.2.网银转账:潜在投标人通过广西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会员注册账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价方与采购方原有业务往来且采购方尚欠报价方货款的,报价方可出据《投标保证金交纳承诺书》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再需要以其他方式缴纳。如报价方未获得本项目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评审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报价方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报价方获得本项目成交,投标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采购方将不予返还成交方履约保证金并保留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进一步追诉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候选人单方面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
②成交方以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以次充好的;
③成交方交付产品存在破损或缺陷,经一次修复或换货后仍无法满足交付质量要求的;
④成交方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的。
开户银行:建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5001690901059188888
4. 比质比价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8日下午18:00分前(北京时间);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ygcgxz.bbwcq.com/#/index)获取招标文件及项目资料。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家,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家。
4.3. 注册与登录:
4.3.1注册:打开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官网(https://ygcgxz.bbwcq.com/#/index),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依“供应商操作手册”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登录:访问https://ygcgxz.bbwcq.com/,在门户首页“平台登录入口”处点击“供应商”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4.3.2 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选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招标文件费缴纳: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4.3.3下载文件:招标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4.4.4操作手册获取:详见https://ygcgxz.bbwcq.com/detail/10326/9284?timemap=1732882522782。
如有疑问,请与平台客服联系:0771-5581051、5715031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技术服务热线:0771-5581053(系统操作咨询)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5.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增加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可以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送达时外包封上必须写明【        项目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响应文件被提前拆封的任何责任)。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接收人:戴芳萍;联系电话:***。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接收时间为2025年4月9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件送达时间,逾期到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邮寄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必须由企业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②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则持工商注册所标明的负责人、经营者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6.代理服务费
6.1代理服务相关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的70%按标段向中标人收取。
6.2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岭支行
账    号:5520 8010 0100 2183 63
7. 报价评比
?比质比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9.履约要求
推荐成交方应按比质比价采购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成交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
10.联系方式
采 购 方: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71号
邮    编: 547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二层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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