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钦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钦港铁路项目减水剂招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钦港铁路项目减水剂 减水剂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TEJ05-202515)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钦港铁路 钦港铁路项目部
招标代理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 二〇二五 五年 年二 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适用于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标委员会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资料 
5. 商务、技术偏差表 
6.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7.资格审查资料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其他材料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钦港铁路减水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05-202515)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参与招标的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提前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
-6010-100)。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年2月 月27日 日99 :00起至 起至2025年 年3月 月5日 日9:00 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投标物资对应包件响应的工作,投标人响应成功后可自
行在网上下载。如未按时完成,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等合法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及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投标保证金回单
(或保函等)扫描件 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便于工作人员修改投标人保证金交纳状态,以免保证金状态未修改导致无法参与投标。
5.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 年3月 月6日 日9:00 00 前 前,招标人澄清补疑截止时间2025年 年3月 月7日 日9:00 00 。
5.4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 全线上投标和开标。投标人须于2025年 年3月 月13日 日99 : 00前,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
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文件Word文档1份(无需签字盖章,作为工作人员复制粘贴其内容以便评审工作便利)、投标报价表1份(可编辑内容EXC
EL文档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是否为公式计算其总价),,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投标报价;鲁班网上投标报价含税总价 投标报价含税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 一致(如因小数点或
四舍五入保留问题未完全一致的招标人将以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为准),线上唱标完成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投标文件Word文档(无需签字盖章)应与投
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内容一致。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可能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请投标人及时
上传投标文件。
5.5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上
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西环北路泥桥红路灯100米处
联 系 人:
*** ***
邮 箱:1225513572@qq.com
银行账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QGSG1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号名称:4505016598600000152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联 行 号:
转账备注:+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转账注意事项:非转汇行转账操作与常规方式略有不同。
月27日 2025年 年2月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通讯地址、物资 部长、联系方式 | 所属单位 |
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 公司钦州东至钦州 港铁路增建二线工 程QGSG1标段项 目经理部 | 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境内,线路北起南防铁路马皇站,自北 向南经钦州东站、海棠站、大榄平站终止钦州港东站,线路经过钦州市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 发区,线路全长49.758km,马皇(不含)至钦州东(含)新建双线8.253km,其中双线并行5.159km,右线绕行3.060km。钦州东站(含)至钦州港东站(含)增建二线线路长度41.505km,其中右侧增 建二线31.286km,左侧增建二线4.203km,右线绕行6.099km。本项目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钦州港的集疏运铁路,是服务于临港工业园区的重要基础设施。标段内主要工程包括钦州东站(含)以北全部工程及全线制架梁、轨道工程、四电工程、四电用房,承担标段内线下土建工程。本标 段中标价约为5.39亿,合同工期2025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共1095日历天。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 区钦州湾大道132号*** 1 7313035050 | 中铁二局集团有 限公司 |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不含税最高限 价(元) |
1 | 减水剂 | JSJ-01 | t | 46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 程QGSG1标项目经理部 | - | 2 | 2% | *** |
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 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J1155-2018)的相关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备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30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发票要求:发票要求: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公司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在纳税信用登记信息系统(https://12366.chinatax.gov.cn/)被列入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企业。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被执行人。 (5)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及处罚期内。 7.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项目新签合同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 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8.其他要求: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且在招标文件中已发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将被列为重大偏差,投标被否决。②本次采购结束后,需送样试 验,被推荐中标候选人应配合试验,试验结果不合格、拒绝送样实验、不能适配出参量1.0的,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附件三
投 标 标 申 申 请 请 表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必填) | |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投标招标编号:ZTEJ05-202515 包件:XX-01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附件四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客商性质 | 国企/民企/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所在地 | XX省/自治区 |
4 | 法人姓名 | |
5 | 法人身份证号 | |
6 | 纳税人类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 纳税人 |
7 | 投标人付款账号 | |
8 | 投标人付款开户行和联行 号 | |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ZTEJ05-202515包件:包件:JSJ-01
序号 |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 位 | 采购数量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 技术要求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1 | 中铁二局集团 有限公司钦州 东至钦州港铁 路增建二线工 程QGSG1标项 目经理部 | 减水剂 | 缓凝型聚羧酸型 液体ART-001 | t | 460 | 产品满足 技术规格书 要求,过磅 计重,落地 交货 | 详见技术 规格书要 求 | 钦北区好第郎驾校 南100米(南北二级 公路北) ***:1731 3035050 | 根据需求批 次进货至工 程结束 | | 2 | | | | | 3 | | | | | | 4 | 合计 | | | t | 460 | | | | | |
1.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结算单价实行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调整(结算单价=合同单价)
3.资金支付:先货后款,本合同无预付款,采用结算后2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70%,结算后6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 15%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卖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履行的流动资金。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 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6个月以内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等)等方式支付,贴现费用由双方协商。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实行国家最新政策。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 税率计算。
采用固定 固定价模式结算,详见附件九。5.采用
|
附件六
减水剂技术规格书
1.减水剂应为聚羧酸系减水剂
2.检测的常规项目减水率、含气量、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抗压强度比等技术指标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2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铁路混凝土》TB/T 3275-2018等检测评定依据。
3.聚羧酸减水剂的掺量为1%。
4.减水剂的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早强型 | 标准型 | 缓凝型 |
1 | 减水率 | ≥25% | 按GB 8076检验 |
2 | 含气量 | ≤3.0% | 按GB 8076检验 |
3 | 泌水率比 | ≤20% | 按GB 8076检验 |
4 | 压力泌水率比(用于配制泵送 混凝土时) | ≤90% | 按JC 473检验 |
5 | 抗压强度比 | 1d | ≥180% | ≥170% | / | 按GB 8076检验 |
3d | ≥170% | ≥160% | / | 按GB 8076检验 |
7d | ≥145% | ≥150% | ≥140% | 按GB 8076检验 |
28d | ≥130% | ≥140% | ≥130% | 按GB 8076检验 |
6 | 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用于配 制泵送混凝土时) | / | ≤80mm | ≤60mm | 按GB 8076检验 |
7 | 凝结时间差 | 初凝 | -90~+ 90min | -90~+1 20min | >+90mi n | 按GB 8076检验 |
终凝 | / |
8 | 甲醛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0.05% | 按GB 18582检验 |
9 | 硫酸钠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5.0% | 按GB/T 8077检验 |
10 | Cl- 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0.6% | 按GB/T 8077检验 |
11 | 碱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10% | 按GB/T 8077检验 |
12 | 收缩率比 | ≤110% | 按GB 8076检验 |
5.按现场实际过磅数量进行计重收货。
6.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办理结算之日起12个月。
附件七
钦港铁路减水剂 减水剂合同条款与格式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本合同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结算与货款支付”进行调整。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 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2.1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件《订货明细表》
2.2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3计量单位、方法和技术规格书:__见附件《技术规格书》____。
2.4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4.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3运输方式: 见附件《订货明细表》 。卸货及卸货费用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4保险:_乙方承担__。
4.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交货时乙方将与货物相关的所有单证送交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___。4.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 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 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 失由乙方承担。
5.2验收方式:见附件《技术规格书》_。
5.3甲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 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 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5.4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5.1条的约定进 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业主、监理或相关上级单位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含追加保证金)总额 的10%,同时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5.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 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6.1结算: 
减水剂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运杂费单价实行固定单价不作调整。
(2)供应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6.2每月的 21 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6.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 政策变化税率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并于发票开具后 10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6.4货款支付方式:详见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
(1)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5 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2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
7.3履约担保的金额:
7.3.1钢筋常规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减水剂常规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
7.3.2追加保证金为当卖方中标价格低于招标人所接受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卖方中标金额与该值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必须为电汇 现金。
7.3.3上述两项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2%。
7.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7.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封闭后由乙方书面申请后无息退还。
7.6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7.7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7.1卖方发生下所列的违约行为而完全终止合同;
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7.7.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7.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8.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8.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8.2乙方的权利义务
8.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
8.2.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8.2.3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8.2.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 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2.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 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 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8.2.7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行为产 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2.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 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2甲方在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合同约定支付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 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3%的违约金,并 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10.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 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 5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 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0.6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0.7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 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9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30__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 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争议标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3.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 关信息资料。
13.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 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
乙方送达地址: 。
13.4本合同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订货明细表;
(2)技术规格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5)招标文件;
(6)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13.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13.6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卖方两份买方肆份。
附件1:订货明细表
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件3:技术规格书
附件4:中标通知书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方:(公章) | 卖方:(公章) |
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