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Ⅰ、标段Ⅱ、标段Ⅲ)评标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百色市
发布日期: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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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百色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标段II、标段III)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标段II、标段皿)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YL-XMGLB-2025-002(招))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2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预估):
2256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预
估): 2440000.00 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
(预估):2440000.00 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庆宝陕1612010201105719;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俏桂245151655064;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勇湘
143201820190232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标段(包)<002>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I):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预
估): 2398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预估):
240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
(预估):244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俏桂245151655064;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庆宝陕1612010201105719;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勇湘
143201820190232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标段(包)<00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预
估): 2522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大;
中标候选人第2名: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预估):
250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总价
(预估):244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俏桂245151655064;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庆宝陕1612010201105719;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勇湘
143201820190232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
三、其他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标段II、标段I)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标段II、标段皿)(项目编号:HYL-XMGLB-2025-
002(招))。该项目于2025年02月13日依法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
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耕地恢复项目(标段I、标段II、标段II)
二、招标编号:HYL-XMGLB-2025-002(招)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7日-2025年02月20日
五、评标结果:
标段I:
次序中标候选人名称信用代码工期项目负责人(证号)投标总价(预估)(元)
1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916104007869787045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确定孙庆宝
6X2XXX19XX02XX40XX
陕1612010201105719 2256000.00
2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1450100348549184B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确定陆俏
4X2XXX19XX03XX36XX
桂245151655064 2520000.00
3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1430000183782331Y 响应招标文件杨勇
4XOXXX19XX09XX20XX
湘1432018201902329 2440000.00
标段II:
次序中标候选人名称信用代码工期项目负责人(证号)投标总价(预估)(元)
1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1450100348549184B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确定陆俏
4X2XXX19XX03XX36XX
桂245151655064 2398000.00
2九冶建设有限公司916104007869787045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确定孙庆宝
6X2XXX19XX02XX40XX
陕1612010201105719 2400000.00
3 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1430000183782331Y 响应招标文件杨勇
4XOXXX19XX09XX2OXX
湘1432018201902329 2440000.00
标段III
次序中标候选人名称信用代码工期项目负责人(证号)投标总价(预估)(元)
1 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1450100348549184B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确定陆俏
4X2XXX19XX03XX36XX
桂245151655064 2522000.00
2九冶建设有限公司916104007869787045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确定孙庆宝
6X2XXX19XX02XX40XX
陕1612010201105719 2500000.00
3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1430000183782331Y 响应招标文件杨勇
4XOXXX19XX09XX20XX
湘1432018201902329 2440000.00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
联系人:杨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6-3788130、378804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
邮政编码:531499
联系人:*** ***
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投诉联系电话:0776-3788272,邮箱:liul@hya.cn。
八、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评审结果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
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
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
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
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的,质疑方
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
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
正常进行。
3. 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
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
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如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华银铝业
有限公司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7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
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776-3788130、3788041
电子邮件:wangqg@hya.cn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业公司新华区10栋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pgljlgs2015zbdl@vip.163.com
摺标人或其招标代绷机构主要负献人(项负献〉么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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