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4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设备采购的质疑答复函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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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质疑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90室
法定代表人:周冬娥联系电话:13414346750
授权代表:周冬娥联系电话:13414346750
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2025年1月23日对2024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G1-050267-NNSJ)的中标结果提出了质疑。收到质疑函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组织该项目评审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答复意见
质疑事项1:“★三联水嘴”并没有经过相应的节能产品认证。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联水嘴”的采购需求和报价如下:
6
★三联水嘴
14

1、鹅颈式实验室专用优质化验水嘴:要求防酸碱、防锈、防虹吸、防阻塞,表面环氧树脂喷涂;2、出水嘴为铜质瓷芯,高头,便于多用途使用,可拆卸清洗阻塞。出水嘴可拆卸,内有成型螺纹,可方便连接循环等特殊用水水管。
▲投标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三联水嘴
CL-2013A-1三联(喷粉)
chunshui
14
195.00
2730.00

综上可知“★三联水嘴”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产品中的“★A060806 水嘴”,须要经过相应节能产品认证,其产品型号为“CL-2013A-1三联(喷粉)”,品牌为“chunshui”。通过查询其制造商为“浙江春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而“浙江春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号为“CL-2013A-1三联(喷粉)”,品牌为“chunshui”的★三联水嘴的节能证书编号为“CQC18704198993”,且该证书上依据的标准为“GB 18145-2014”(附件1),并不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产品中的“★A060806 水嘴”依据的标准“GB 25501”,违反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的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违反了《财库〔2019〕19号》规定,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法律依据:1.采购文件采购需求“(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第二条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财库〔2019〕19号》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答复内容1:质疑事项不成立,经评审小组核实,采购文件中“★三联水嘴”的货物需求参数为“1、鹅颈式实验室专用优质化验水嘴:要求防酸碱、防锈、防虹吸、防阻塞,表面环氧树脂喷涂;2、出水嘴为铜质瓷芯,高头,便于多用途使用,可拆卸清洗阻塞。出水嘴可拆卸,内有成型螺纹,可方便连接循环等特殊用水水管。▲投标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A060806水嘴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采用国家标准为《水嘴水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5501),但该GB25501国家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为“洗面器水嘴,厨房水嘴,妇洗器水嘴和普通洗涤水嘴”,而本项目采购的“三联水嘴”为“实验室专用优质化验水嘴”,并未在该国家标准的适用范围内。且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已提供响应产品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插头”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事实依据:“插头”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插头插座,是需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资质的。其采购需求与报价信息如下:
20
插头
50

插头

20
插头
定制
劳特
50

由上可知“插头”的规格型号为“定制”。“定制”不是一个具体的型号,是无法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资质的。也就是中标人所提供的“插头”不仅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还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 年修订)
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十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
第二十一条 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
(十)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答复内容2:质疑事项不成立,经评审小组核实,中标供应商投标时已对“插头”产品货物需求参数作出无偏离响应,其响应规格型号为“定制”,质疑事项处理期间,中标供应商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并承诺供货时提供有效3C认证证书。评审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强制采购产品“★黑白复印机”未获得节能资质和能效资质。
事实依据:“★黑白复印机”属于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产品中的★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且属于我国现行有效的能效标识实施产品目录第四批中的产品,其采购需求与报价信息如下:
3
★黑白复印机
1

1.产品类型:黑白激光打印机黑白数码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
2.最大打印幅面:A3
3.打印分辨率:≥1200 x 1200 dpi
4.打印速度:黑白A4,标准模式≥25页/分钟;双面打印≥19页/分钟;
5.首页打印输出时间:≤8.5 秒;
6.处理器:≥1GHz (双核)
7.内存标配:≥1.5GB
8.双面打印:自动双面打印
9.网络打印:支持有线
10.便携打印功能:认证过的Mopria、AirPrint;
11.打印语言:PCL6、Postscript 3、PDF (v1.7);
12.扫描类型:平板、翻转型ADF、带有彩色CCD MMT扫描仪;
13.扫描速度:标准模式 (A4):黑白≥45页/分钟;
14.扫描尺寸:ADF:297 x 437 毫米;平板:297 x 437 毫米;
15.扫描分辨率:硬件≥600 x 600 dpi;光学≥600 x 600 dpi;
16.复印设置:证照复印;缩放;书本复制;图像调整;图像转换;小册子;作业创建;水印;戳记;背景清除;预设程序;
17.缩放比例:25%~400%
18.月打印负荷:≥80000页
19.接口类型:≥1个高速USB 2.0端口;≥1个USB 2.0主机端口;≥1个内置高速以太网千兆自适应网络端口;
20.纸盒:激光打印,≥2个进纸盒520页,纸张输入≥1140页;
21.可打印介质重量:60~220克/平方米;
22.纸张类型:普通纸、磨砂亚光纸、轻质纸、涂层纸、再生纸、卡纸、标签、信笺、信封、预印纸、穿孔纸、彩纸
23.字体:≥PCL:95钟可缩放字体;PS3:136种可缩放字体;
24.显示屏:≥7英寸彩色触摸显示屏
▲25、投标时提供真实有效的3C、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黑白复印机
LaserJet MFP M72625dn
惠普
1

由上可知“★黑白复印机”的品牌为“惠普”、型号为“LaserJet MFP M72625dn”,通过查询品牌为“惠普”、型号为“LaserJet MFP M72625dn”的“★黑白复印机”并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资质(附件2),也未获得能效标识(附件3)。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违反了《财库〔2019〕19号》规定,违反了《新版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第二条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财库〔2019〕19号》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4.《新版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七条
第七条 能效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 Label),能效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二)产品规格型号;
(三)能效等级;(四)能效指标;(五)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第十条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应当于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进口前向授权机构申请备案。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答复内容3:质疑事项不成立。经评审小组核实,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已提供“★黑白复印机”响应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节能证书已标示能效等级信息。评审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情况
由于质疑人的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
附件信息:
2024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1).pdf (4.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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