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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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西高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GXZC2023-G1-004440-GXZF
二、项目名称:广西高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12-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南宁智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铜鼓岭路 8 号泰国园区 1 栋 531 号
被投诉人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21 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 18 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 场 B1 栋十九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存在明显的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投诉事项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所需证书有违公平公正。
投诉事项4:评分办法要求变相地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得分,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 1 成立,投诉事项 2 部分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3、4。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名称:广西高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12-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南宁智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铜鼓岭路 8 号泰国园区 1 栋 531 号
被投诉人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21 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 18 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 场 B1 栋十九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存在明显的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投诉事项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所需证书有违公平公正。
投诉事项4:评分办法要求变相地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得分,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 1 成立,投诉事项 2 部分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3、4。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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