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排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一期)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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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贺州市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排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排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一期)第2次澄清
递交时间:2024-11-11 17:28
递交时间:2024-11-11 17:28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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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083,15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排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560001)现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 2、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计算),共/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现更改为: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9.067938%计算),共4450950.91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更改为:“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法” 5、本项目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 6、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9月06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地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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