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XY2024-FW-026)更正公告(二)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招标公告】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XY2024-FW-026)更正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XY2024-FW-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首次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收费方式、报价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功率进行计费,计费上限标准为:0-250W:1元/4小时;251-350W:1元/3小时;351-800W:1元/2小时的价格对使用插座的用户进行实时收费。

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充电电量计费,计费上限标准为:2元/度,包含充电服务费和电费(电费包含供电公司收取采购人的基础电价加上10%的电损费用),对使用插座的用户进行实时收费。

2

收费方式、报价要求

学校教职工有权享受投资运营商给予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不少于8折的优惠价。

学校教职工有权享受投资运营商给予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充电服务费8折的优惠价。

3

收费方式、报价要求

电费:由投资运营商安装经校验检验的电表,按实际用电量向采购人缴纳电费,结算电价由投资运营商按供电公司收取采购人的电价按季度缴纳学校。另外,投资运营商需向采购人缴纳电价10%的电损费用。投资运营商应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采购人全额支付上季度的电费及电损费用。

电费:由投资运营商安装经校验检验的电表,按实际用电量向采购人缴纳电费,结算电价由投资运营商按供电公司收取采购人的电价按季度缴纳学校。若基础电价出现波动,则按照供电局最新发布的电价执行。另外,投资运营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基础电价10%的电损费用。投资运营商应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采购人全额支付上季度的电费及电损费用。

4

递交竞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

5

现场考察时间

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00-11:00

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11:00

6

采购需求

/

▲(5)运营服务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4〕609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价费〔2024〕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7

价格分

(1)以竞标人有效报价计算加权平均价格,作为价格分计算的基础……
(2)以竞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加权平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加权平均价格)×3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以竞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与评标报价均不计基础电费)

8

项目报价表

(详见2024年10月29日首次公告附件)

(详见附件)

9

承诺函

2.我公司承诺给予学校教职工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折的优惠价。(请竞标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要求不少于8折且与报价表中一致)

2.我公司承诺给予学校教职工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充电服务费8折的优惠价。

本次更正日期:2024年1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2.公告媒体: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zzzy.cn)。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采购科
联系人:义老师;联系方式:19216764994
2.联系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3.监督电话:0771-22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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