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4号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柳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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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柳州市 采购单位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4号门面公开招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4号门面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4-822
挂牌价格
76,800.00元/年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4号门面,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拟招租经营范围
租期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34号门面
40.80
只限于经营百货(不包括香烟)、饮品类(不包括酒精饮品)、食品类(指预包装食品。不包括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散装类食品)、文印、水果、通讯服务、美容美发、文具、配镜
租期至2028年8月31日止
76,800.00
10,000.00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为面对学院西校区大门左侧门面,从右往沙塘方向第1间编号为27号门面,第二间为28号门面,往下以此类推。
3.标的建筑面积约为40.8平方米,建筑面积含门前走廊面积。
4.标的为单层砖混结构,结构情况良好。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办资本

  万元

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000498504328F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批准类型

请示申请

批准文件名称

请示申请

批准文号

编号QS-20241015-4283

批准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6,800.00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成交价格的20%(即成交年租金的20%),四舍五入至百位,不足贰万元的按贰万元计算,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金和承担的赔偿时,履约保证金本金退回承租方,不计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先付后用,分期交纳。
租赁期限
租期至2028年8月31日止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转账方式等交纳相关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无违法经营记录(企业法人)或无违法犯罪和违法经营记录(自然人)相关证明(承诺)文件资料。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交易所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无违法经营记录相关证明(承诺)文件;
5. 如竞租成功后,本承租方及其在门面的所有从业人员不会私自租用出租方(含附属教学实验林场)职工、家属的房屋居住的承诺文件。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会私下将门面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经营的承诺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交易所提供范本);
2.身份证明文件;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无违法犯罪和违法经营记录相关证明(承诺)文件;
5. 如竞租成功后,承诺本承租方及其在门面的所有从业人员不会私自租用出租方(含附属教学实验林场)职工、家属的房屋居住的承诺文件。
6.承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会私下将门面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经营的承诺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房产(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2、以上标的租期至2028年8月31日止 。
3、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具体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等交纳相关费用。
4、不允许承租方及其在门面的所有从业人员私自租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含附属教学实验林场)职工、家属的房屋居住。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私下将门面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经营。
6、营业执照办理: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须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取得国家政策规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照后方可经营,做到依法持证经营。如审批机关不予审批未能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后,出租方按此期间承租方实际情况退回承租方上交的场地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出租方、承租方互不追责。
7、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门面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标的查看时间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自公告起3日内联系安排,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老师,13607800791。
8、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租赁合同以最终签订的为准),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阅知。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交易所查阅。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1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租赁合同
附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
附件4:承诺书(企业法人)
附件5:承诺书(自然人)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708411、
19377187712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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