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NNZC2024-C3-1-199-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900,000.00元/年,服务期1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900,000.00元/年,服务期1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无需携带任何材料,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获取。
②邮寄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工本费和邮费,并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inyong0628@163.com。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邮寄另支付50元邮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市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yzx.com)。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别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10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0771-5824699(分机号: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771-5824699(分机号:801)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NNZC2024-C3-1-199-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900,000.00元/年,服务期1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900,000.00元/年,服务期1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综合服务采购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无需携带任何材料,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获取。
②邮寄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工本费和邮费,并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inyong0628@163.com。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邮寄另支付50元邮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市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yzx.com)。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30日9点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别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10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0771-5824699(分机号: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771-5824699(分机号: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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