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忻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危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询价选择施工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告】忻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危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询价选择施工单位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来宾市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等文件要求,现我局公开询价选择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二)项目地点: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翠屏山(三界庙后面)山脚处。
(三)工程内容:治理方案中包含的所有施工项目。
(四)项目工程量:现场初步踏勘,拟对2处危岩体进行清除,总体积约47m3。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以实际开工日期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施工工程控制价:¥***元。
(八)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二、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的施工企业。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四、响应单位确定
结合报价和业绩,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以本局党组讨论审定为最终确定成交单位。
五、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材料。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材料于2024年10月22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忻城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72-5516998。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8 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二)项目地点:忻城县城关镇翠屏社区中和街五巷翠屏山(三界庙后面)山脚处。
(三)工程内容:治理方案中包含的所有施工项目。
(四)项目工程量:现场初步踏勘,拟对2处危岩体进行清除,总体积约47m3。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以实际开工日期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施工工程控制价:¥***元。
(八)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二、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的施工企业。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四、响应单位确定
结合报价和业绩,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以本局党组讨论审定为最终确定成交单位。
五、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材料。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材料于2024年10月22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忻城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72-5516998。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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