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DYZB-2024-WZ035)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梧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09

【招标公告】关于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DYZB-2024-WZ035)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梧州市 采购单位 梧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新兴三路3号金苑豪庭1002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2024-WZ035
项目名称: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其中:超声波身高体重秤:30000.00元;人体成分分析仪:2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超声波身高体重秤
1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最高限价:***.00元,其中:超声波身高体重秤:30000.00元;人体成分分析仪:200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工作,并交付使用。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市新兴三路3号金苑豪庭1002室)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时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均需附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售价:2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市新兴三路3号金苑豪庭1002室)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后
2.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市新兴三路3号金苑豪庭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梧州新兴二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银行账号:4505 0164 8655 0000 037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4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号金苑豪庭1002室
联系方式:******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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