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分标1(项目编号:GGZC2024-G1-50108-XGZX)质疑答复函
【招标公告】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分标1(项目编号:GGZC2024-G1-50108-XGZX)质疑答复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贵港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质 疑 人:重庆本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奎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2幢4-17号
联系人:黄金 电 话:15683342478
邮 编:400039
质疑人于2024年9月14日向我公司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分标1(项目编号:GGZC2024-G1-50108-XGZX)质疑函已收悉,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对本项目分标1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我司针对本项目报价为700000.00元,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为1179000.00元,我司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分为满分30分,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得分为17.81分,假定中标供应商技术性能分以及履约能力分均为满分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分、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32分只扣了6.1分,平均下来每个方案均是获得了三档以上的高分,因此可见,评标委员会对我公司这三部分的恶意打压(详见附件1),本项目设置32分的主观分就是给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操作空间。并且我司也十分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就是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1、经对评标报告及评标表格认真复核,你公司主要扣分点(技术性能分(客观分满分30分)得25分(技术参数响应有一项负偏离)、履约能力分(客观分满分8分)得3分(未提供业绩。),本项目评分办法是根据项目需要设置的评审内容,不存在质疑人所述“本项目设置32分的主观分就是给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操作空间”,另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审,分为主场(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1(河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2(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均是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要求进行独立打分,打分档位的认定均以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相应打分,也没有在一起商讨的情形,不存在质疑供应商所述的评标委员会对贵公司所指的这三部分内容的恶意打压情况,质疑供应商对打分的质疑仅为猜测;2、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无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分标1的技术参数及评标办法提出质疑,共有15家供应商报名下载本分标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共9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投标,说明参数符合法定三家供应商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指定或偏向某一供应商的行为,本次所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方法,价格分只是评标的一部分得分,技术分,售后服务得分占分比例重大,也是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手麻系统,是为采购人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工具或者手段,且评分标准也是明确具体的,并且在招标文件预公示及招标文件发售时,是完全公开的,各供应商能做到哪个档次,得多少分都是明确的,不存在打压或者偏向某一供应商的行为,完全响应或者是正偏离,肯定是得分的,有负偏离或者不响应,肯定是不得分,是完全公平公正公开,质疑人质疑的内容均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表)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桂平市人民医院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3日
附件信息:
重庆本木科技有限 公司技术商务评分明细.docx
1.2 M
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pdf
0.1 KB
质疑答复函--分标1重庆本木科技公司代理盖章.pdf
934.3 KB
法定代表人:李奎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2幢4-17号
联系人:黄金 电 话:15683342478
邮 编:400039
质疑人于2024年9月14日向我公司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分标1(项目编号:GGZC2024-G1-50108-XGZX)质疑函已收悉,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对本项目分标1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我司针对本项目报价为700000.00元,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为1179000.00元,我司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分为满分30分,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得分为17.81分,假定中标供应商技术性能分以及履约能力分均为满分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分、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32分只扣了6.1分,平均下来每个方案均是获得了三档以上的高分,因此可见,评标委员会对我公司这三部分的恶意打压(详见附件1),本项目设置32分的主观分就是给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操作空间。并且我司也十分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就是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1、经对评标报告及评标表格认真复核,你公司主要扣分点(技术性能分(客观分满分30分)得25分(技术参数响应有一项负偏离)、履约能力分(客观分满分8分)得3分(未提供业绩。),本项目评分办法是根据项目需要设置的评审内容,不存在质疑人所述“本项目设置32分的主观分就是给中标供应商广西朗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操作空间”,另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审,分为主场(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1(河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2(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均是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要求进行独立打分,打分档位的认定均以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相应打分,也没有在一起商讨的情形,不存在质疑供应商所述的评标委员会对贵公司所指的这三部分内容的恶意打压情况,质疑供应商对打分的质疑仅为猜测;2、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无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分标1的技术参数及评标办法提出质疑,共有15家供应商报名下载本分标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共9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投标,说明参数符合法定三家供应商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指定或偏向某一供应商的行为,本次所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方法,价格分只是评标的一部分得分,技术分,售后服务得分占分比例重大,也是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手麻系统,是为采购人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工具或者手段,且评分标准也是明确具体的,并且在招标文件预公示及招标文件发售时,是完全公开的,各供应商能做到哪个档次,得多少分都是明确的,不存在打压或者偏向某一供应商的行为,完全响应或者是正偏离,肯定是得分的,有负偏离或者不响应,肯定是不得分,是完全公平公正公开,质疑人质疑的内容均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表)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桂平市人民医院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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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M
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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