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份第1次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B分包)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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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份第1次其他钢材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标段包名称: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份第1次其他钢材采购(B分包)
标段包编号:1
标段包预算:***
标段包内容:其它钢材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份第1次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我公司在建项目施工需要采购一批其他钢材,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具体如下:
1、供应商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三)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响应。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为含税到货单价,包含产品单价、装车费、运杂费、税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二)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上填报确认的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四)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六)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响应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1.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低于成本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2.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市场单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响应保证金
(一)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交纳响应保证金:A分包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B分包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银行转账,汇出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二)采购人开户名称及账号:
A分包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账号:84518999910130011004319
账户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B分包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账号:84518999910130011004320
账户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9月13日11:00前缴纳响应保证金,交纳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缴纳至该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该时间前将缴纳凭证上传至北投平台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报价,逾期无效;
(三)供应商未成交的,采购人在成交结果公布15个工作日内退还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供货要求
(一)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二)交货地址:详见报价清单;
(三)计量方式:过磅计量。以供应商送货单为依据,经采购人过磅复核。误差范围在±3‰以内(含)的,以送货单重量为准。误差范围超过±3‰的,以采购人过磅重量为准,如供应商对复磅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须经县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核定)地磅复核,以此重量作为终裁,过磅费由有失公允一方承担;
(四)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按合同清单数量±10%以内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应随货提供签字版货单、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一式贰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每页需加盖公章;
(六)双方遵照签订的合同履约。
五、质量要求
无缝钢管符合GB/T8162-2018标准(其中西香3标无缝钢管须满足《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检测标准,纵向断后伸长率满足22%),镀锌钢管符合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槽钢、角钢、工字钢符合GB/T706-2016标准,钢板符合GB/T 5313-2023标准,圆钢符合GB/T 1499.1-2017标准。如合同期内标准更新,则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按成交金额的3%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取万元整数)或提供等额银行保函。
1.若以银行转账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请汇款到以下账户:
账号:45050160426309666688
账户名: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路桥支行
汇款时需备注:其他钢材购销合同履约保证金
2.若以银行保函提供履约保证,提供的银行保函应为广西区内(或供应商注册地)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开立的。
(二)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按照询价函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如成交人未遵守此规定,采购人可宣布其成交无效,视成交人单方面违约,成交人自愿将其所缴纳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向采购人交缴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以退还。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三)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不能履约的,视成交人单方面违约,成交人自愿将其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向采购人交缴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以退还;或按银行保函约定条款支付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四)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90个自然日内在其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七、新增路信云商城管理合作方式
(一)成交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路信云商城”(网址https://www.gxlxyun.com)注册账号,并完成供应商以及账号负责人信息认证。
(二)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在“路信云商城”下的采购订单信息后12小时内受理。
(三)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路信云商城完成下单、发货、验收、售后、对账,结算等流程。
(四)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上述所列事项,如供应商拒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违约索赔、信用评价等处理。
八、采购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询价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先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成功注册为平台供应商。再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采购管理】→【公告公示】→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进行报名)。
(三)询价函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在2024年9月13日15:00整前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完成报价并上报价清单(Excel格式),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13日15:0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本次询价函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二)如对邀请函有异议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小时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PDF格式上传至北投电子招采平台。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十、供应商响应管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6个月至1年响应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10 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1.响应文件雷同率85%以上,或痕迹明显为同一供应商做的资料;
2.不符合评审办法的恶意报价(含不平衡细目报价、报价被认定为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
3.缴纳响应保证金后放弃响应,累计超过5次;
4.非正当理由放弃响应或响应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5.更换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提出改签合同的;
6.供货不及时达到2次,经协商仍无改观的;
7.在同一年度内经集团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或广西公路检测有限公司产品(原材料)质量抽检,不合格达2次的;
8.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拒绝签合同的,除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视影响程度而给予 其停止半年至1年的响应资格惩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核查属实的,该供应商可直接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1.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出现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行为的,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2.成交后转包、擅自分包的;
3.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履约供货能力不足、材料质量差,经交涉仍无改观,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的;
4.所供应材料被国家法定监督机构或政府指定检测机构抽检认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5.所供应材料被项目业主、监理等单位抽检不合格,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给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履约能力不足,在同一个项目被项目部下达2次以上整改通知书仍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的;
8.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9.通过欺骗、隐瞒、造假等手段,进入合格供应商库的,或为实现信用评价等级晋升目的,存在利益输送或行贿行为的;
10.未经协商沟通,主动起诉集团公司或直属单位的;
11.凡是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撤销该供应商及其关联供应商所有材料注册认证资格,且2年内不接受再申请,2年内不得承接合同任务(包含补充合同);
12.采购中,在同个项目累计2次以成交后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集团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其报价;
13.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
十一、结算方式
按自然月结算,每月1日至31日,每月5日前提供项目已签认的《签收单》和《销售对账单》(含对账清单),双方按实收质量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一票制,每月8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寄送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已盖章《销售对账单》(含对账清单)。如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不含税价维持不变,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12、付款方式
采购人接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0个自然日内,采购人以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结算款,供应商承担贴息费。如结算款≤50万元或<当期现有最小面额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以银行转账支付。
单位名称: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498503296E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426609666999
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电话:0771-2569986
十三、否决响应
(一)未响应询价函规定要求的;
(一)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的报价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擅自变更清单报价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报价填写不全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十四、评审办法
采用合理最低价法评审;
(一)评审严格按照采购询价函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二)设置2个分包,,每个分包独立评审,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最终成交1名供应商,采购人以响应报价(含税)总额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排名,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拟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拟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最低时,以响应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获得推荐资格。
(四)当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则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替代,依此类推。
(五)所有顺位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若顺位成交候选人的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必须接受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含总价及细目单价)才能成交。所推荐的2名候选人均放弃或不符合条件时,应重新组织竞价。
(六)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有权直接否决其成交资格。
(七)如有效报价只有两家或一家,询价函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十五、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广大讲诚信和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加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系人:赖女士0771-2569989。
十六、采购人
(一)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采购联系人:******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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