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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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审计科 2023 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采购人: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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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公告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采购人名称)就 2023 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服务 采购项 目组织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审计服务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报 价表 | 项 | 1 |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 具有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 ①具有相关项目经营范围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三)其他要求: ①能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询价文件要求
(一)资格证明文件内容(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各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交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四章,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用 A4 纸打印,一式二份,密封后须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注 明投标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投标,快递(闪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 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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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询价文件递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 9 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 1520 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点 00 分 ,在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邕武校区综合楼 1519 室 评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评标方式和评标结果
(一)采购人对响应人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综合评估技术和商务部分以 此确定候选中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应当推荐为中标 候选单位。
1.在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资格、商务及技术性审查均 满足的情况下,排名第一名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名的响应人为第 二成交候选人。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二)采购人在开标后 1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过程中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顺 序,确定中标侯选人。
(三)中标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七、公告发布
本项目询价公告和成交公示在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 9 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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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询价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 9 号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 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服务 |
3 | 资金来源 | 部门年度预算 |
| 预算金额 | *** 元 |
4 | 采购方式 | 询价 |
5 | 服务期限/供货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 稿、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服务成果之日 |
7 | ★质量要求 | 1.竞标文件内需提供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 件。 2.供应商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审计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其中必须包 含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同类审计项目的 审计经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至少有负责过行政事事业单位财务审 计项目的经验 3.参加审计的人员须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业务和法律法规规章政 策规范标准等专业知识。同时派出到现场参与审计的人员原则上不 少于2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1人。派驻 被审计单位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 4.须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
8 | 联合体 | □ 接受; 不接受 |
9 | 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提 出质疑的时间 | 自询价文件发放时间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
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1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 文件 |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
12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 2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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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 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3 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项目
签 订 地 点 南宁市邕武路 9 号 签 订 时 间 2024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按照询价文件(以下简称“询价文件”)规定条款和成 交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审计(重要事项必要时可追
溯至以前年度),审计服务费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
2.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服务费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差旅费、食宿费、发函询证费用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计报告、管理 建议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服务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 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的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对其所交付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合格合法,符合甲方在采购需求中所明确的各项标 准要求,并对审计中获取的信息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及审计报告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 他权利。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及管理建议 书。
乙方应当对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获知甲方的相关资料、信息及商业密秘等负有保密责任,没有甲方 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 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 必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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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服务成果交付和验收
1.服务成果交付使用时间:
在2024年9月20日11时前向采购人提交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初稿(可编 辑电子版);在2024年10月20日前向采购人交付2023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各一式十份 及扫描后的电子版各一份;于2024年10月30日前向采购人交付审计项目的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 报告、管理建议书(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审计项目在进场审计前提前五日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该 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电子可编辑版)并经采购人审计部门审核同意。
2.服务成果交付地点:南宁市邕武路 9 号。
3.验收方式: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所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乙方出 具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服务成果的质量 及数量进行检查审核,并通过甲方审核验收,符合上述规定约定质量及数量的为合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合同正式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无。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的合同管理、采购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客观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工作的以下方面进行审计并发 表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
(1)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是否实现 合同归口登记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履行阶 段的风险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情况等);
(2)合同签订前阶段的风险管控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前市场调研、合同对方主体的资信 审查、合同义务方主体履约能力调查、草拟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及合理性等);
(3)合同评审及签订阶段的风险管控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办部门遵守学院合同管理制度和 采购制度情况、合同内容条款是否齐全完整合法且有利于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相关会签的责任部门及领导 的评审意见是否明确清楚且主办部门是否听取采纳、是否存在倒签合同时间或未按程序履行会签程序情形、合同用印管理是否规范等);
(4)合同履行阶段的履约风险管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或退还履约保 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情况、按约定条款对合同标的物进行检测验收情况、按合同约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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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情况、按合同约定扣减供应商延迟交货结算金额情况、过程中合同变更未严格执行合同变更审批流程
情况、履行合同义务或维护权益的情况)。
(5)合同解除、终止及归档管理的风险管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办部门是否按照学院合同管
理制度规定办理相关合同的解除、终止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合同档案资料到归口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等,
检查是否存在合同管理混乱或管理不到位、无管理台账资料、丢失合同等情形)。
2.乙方的审计组在进场审计前提前5日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管理专项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确定审计抽
查的各类合同原则上应当覆盖2023年签订的各类合同,且原则上抽查的合同份数占总份数的比例不少于
15%。乙方审计组应当根据本项目审计实施方案、采购审计服务项目需求的规定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合同台
账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真实、合法、有效、合格的审计报告、管理
建议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实施方案等服务成果。
3.乙方承诺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项目的审计经验,组成不少于 3 人的审计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其 中必须包含至少 2 名注册会计师。派出的审计项目的负责人至少有负责过行政事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项目的 经验;参加审计的人员须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业务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标准等专业知识。同时派出 到现场参与审计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2 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 1 人。派驻被审 计单位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供应商承接本审计项目后,应妥善安排相关审 计人员工作,实施项目审计工作期间如出现审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 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供应商承诺在审计期间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及采购人校园内的相关管理制度,若出现违反相关制度要求造成损害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4.乙方在进行审计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甲方在管理及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等问题的,乙方应当将其情况
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法性、适当性、效益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和管理建议书,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学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被检查单位的资料泄露给委托方以外的第三者。
6.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合格的服务成果和提供等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后,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请 求甲方支付全部的审计服务费。
7.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计检查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本审计项目 合同管理的相关台账资料和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在检查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8.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派出审计人员达不到本项目采购审计服务需求要求及供应商承诺的,采购人可扣减审计费用,并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注册会计师按现场审计时间 1000 元/人*天扣减审计费用,其他人员按现场审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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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500 元/人*天扣减审计费用。
2.乙方不按本项目采购审计服务需求要求的时间及要求交付相关工作成果的视为违约,不按采购人审 定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审计和提供服务的视为违约,供应商须按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的 30%金额向采购人 支付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 务成果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改,更改后仍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全额退还审计服务费,按本 项目审计服务费的 30%金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供应商逾期不提交质量合格的 服务成果给采购人的,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逾期 5 日以上的,供应商除支付 违约金给采购人外,需全额退还审计服务费给采购人,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通知供应商解除本项目审计服务 合同。供应商未提供审计服务的,应当退还相应审计服务费用。
3.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 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违反保密要求泄漏甲方及第三人相关资料信息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并赔偿甲方及 第三人的全部损失。
5.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引起诉讼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公告费、复印费、申请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申请执行费、交通 费、差旅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用、协助执行悬赏费等费用)。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 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 决,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甲乙双方同意把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及电子邮箱作为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各类诉 讼材料法律文书及双方送达各类文书的地址,双方一致同意法院电子送达各类诉讼文书材料,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须于在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法院及任何一方向原地址进行送达各类文书 材料无论是否收到均视为有效送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采购合同管理项目审计服务需求表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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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 司法解释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乙方更换审计人员,须派出同资质的人员,且须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审计人员、服务质量达 不到预定要求,或不配合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故拖延等的,甲方可单方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叁份。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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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 系(响应人全称)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为我公 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询价 活动。代理人在询价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活动的,不提供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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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表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审计科 2023 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服务报价表
一、技术要求表 |
项 号 | 服务名 称 | 数 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金额 |
1 | 广西交 通技师 学院 2023 年 度合同 管理专 项审计 项目 | 1 项 | 一、审计项目概况 采购审计服务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情况进 行专项审计,2023年度学院签订的合同442份,涉及合同金额*** 万元。审计服务供应商需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 工作的整体风险管理情况、合同签订前阶段、合同评审及签订阶 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和归档管理的风险管控情 况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 二、审计目的 通过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合同风险管理、签订前、签订 时及履约情况等合同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效益性、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相关管理建议 书,促进学院完善治理和实现目标。 三、审计要求 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的合同管 理、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客观对广西交通技师 学院2023年度合同管理工作的以下方面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和整改建议: (一)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 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登记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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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的签订阶段和履行阶段的风险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情况等); (二)合同签订前阶段的风险管控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签订前市场调研、合同对方主体的资信审查、合同义务方主 体履约能力调查、草拟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及合理性等); (三)合同评审及签订阶段的风险管控工作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合同主办部门遵守学院合同管理制度和采购制度情况、合同 内容条款是否齐全完整合法且有利于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相关会 签的责任部门及领导的评审意见是否明确清楚且主办部门是否听 取采纳、是否存在倒签合同时间或未按程序履行会签程序情形、合同用印管理是否规范等); (四)合同履行阶段的履约风险管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主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或退还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情 况、按约定条款对合同标的物进行检测验收情况、按合同约定对 不合格产品进行扣款结算情况、按合同约定扣减供应商延迟交货 结算金额情况、过程中合同变更未严格执行合同变更审批流程情 况、履行合同义务或维护权益的情况)。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归档管理的风险管控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主办部门是否按照学院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相关 合同的解除、终止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合同档案资料到归口 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等,检查是否存在合同管理混乱或管理不到位、无管理台账资料、丢失合同等情形)。 供应商的审计组在进场审计前提前5日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 管理专项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确定审计抽查的各类合同原则上 应当覆盖2023年签订的各类合同,且原则上抽查的合同份数占总 份数的比例不少于15%。 四、审计范围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的 合同。 五、审计项目管理和服务团队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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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竞标时提供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供应商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审计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其 中必须包含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同类 审计项目的审计经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至少有负责过行政事事 业单位财务审计项目的经验;参加审计的人员须熟悉行政事业单 位内控业务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标准等专业知识。同时派出 到现场参与审计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 格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1人。派驻被审计单位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 相关人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 六、服务成果交付要求 在2024年9月20日11时前向采购人提交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3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初稿(可编辑电子版);在2024 年10月20日前向采购人交付2023年度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及管 理建议书各一式十份及扫描后的电子版各一份;于2024年10月30 日前向采购人交付审计项目的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 告、管理建议书(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审计项目在进场审计 前提前五日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该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电子可编辑版)并经采购人审计部门审核同意。 七、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保证拟投入团队人员的稳定性,在 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拟投入团队人员。(二)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到达现场审计的交通工具。 (三)加强沟通协调。审计过程中要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检查过 程 的重要信息和成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反映发现的问 题。 | |
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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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条 款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合 同的签订。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 底稿、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服务成果之日止。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邕武路 9 号 。 ★五、报价要求: 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且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一)服务的价格; (二)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三)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承担本项目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完成整 个项目的服务工作,并保证资料数据准确,满足服务要求,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四)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所涉及的 一切评审费、会务费和在外调查期间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用。 ★六、供应商须作出的服务承诺:供应商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项目的审计经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至少有负责过行政事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项目的经验;参加审计的 人员须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业务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标准等专业知识。同时 派出到现场参与审计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2 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审计人 员不得少于 1 人。派驻被审计单位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在职工作 人员。供应商承接本审计项目后,应妥善安排相关审计人员工作,实施项目审计工 作期间如出现审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 负任何责任。供应商承诺在审计期间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及采购人校园内 的相关管理制度,若出现违反相关制度要求造成损害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民 事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七、付款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等额合规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派出审计人员达不到本项目采购审计服务需求要求及供应商承诺的,采购人可扣减审计费用,并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注册会计师按现场审计时间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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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人*天扣减审计费用,其他人员按现场审计时间 500 元/人*天扣减审计费用。(二)供应商不按本项目采购审计服务需求要求的时间及要求交付相关工作成果的 视为违约,不按采购人审定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审计和提供服务的视为违约,供应商须按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的 30%金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等 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改,更改后仍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全额退还审计 服务费,按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的 30%金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的一 切损失。供应商逾期不提交质量合格的服务成果给采购人的,每逾期一日,供应商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逾期 5 日以上的,供应商除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外,需全额退还审计服务费给采购人,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通知供应商解除本项目审计服 务合同。供应商未提供审计服务的,应当退还相应审计服务费用。 (三)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 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供应商违反保密要求泄漏采购人或第三人相关资料信息的,应当向采购人支 付违约金 2000 元并赔偿采购人及第三人全部损失。 (五)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引起诉讼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 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公告费、复印费、申请保全 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申请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用、协助执行悬赏费等费用)。 | |
报价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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