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75间商铺及站前广场配套场地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崇左市 发布日期:2024-07-15

【招标公告】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75间商铺及站前广场配套场地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崇左市 采购单位 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75间商铺及站前广场配套场地招商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概况与招商信息
(一)项目概况
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位于扶绥新新华街208号。本次招商的9-12#楼商铺共75间,面积3291.43㎡,已完成不动产权首次登记。75间商铺分3个包件分别配套站前广场A、B、C区场地按现状公开招商。配套的站前广场A、B、C区场地需按照招商人公告的布局方案由中商人自行投资设置集装箱式商业体,涉及广场树木迁移的由二期商业中商人自行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向地方政府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中商人自行办理。如政府相关部门有要求,中商人需自行办理站前广场集装箱式商业临时设施的地方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即临时建筑等手续办理)及经营手续。
(二)招商方式及相关信息
1.招商方式及竞商规则:采用公开网上竞价方式,竞商人在国铁95306招商平台报价竞价(竞价网址为http://zs.95306.cn), 竞价过程实行月租金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商。竞商人对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9-12#楼75间商铺进行投标报价,配套的站前广场A、B、C区场地无需投标报价,招商人按集装箱商业实际占地面积1.1元/平方米·月向中商人收取场地费用。
2.包件信息:
扶绥腾龙新华广场项目二期75间商铺及站前广场配套场地,现状出租。
1号包件:扶绥腾龙新华广场项目二期商铺21间,面积1073.42平方米,站前广场配套场地A区面积450平方米±15%。
2号包件:扶绥腾龙新华广场项目二期商铺32间,面积1095.83平方米,站前广场配套场地B区面积350平方米±15%。
3号包件:扶绥腾龙新华广场项目二期商铺22间,面积1122.18平方米,站前广场配套场地C区面积400平方米±15%。
(包件划分详见附件)。
公告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站前广场配套场地除外)。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竞商人现场勘查需提前联系招商人。凡报名参加的竞商人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接受出租标的的范围、面积、场地现状等。竞商人中商后不得以场地范围、面积、现状等原因拒绝签订合同、要求延长免租期或申请减免租金,否则取消其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营业态:当地政府批准的经营和服务项目。不允许生产、加工、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等用途,不得从事扰民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活动。
4.租赁期限:三个包件的租赁年限均为5年。三个包件的起租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
5.招商底价:
1号包件:起拍租金底价8205元/月,加价步长537元。
2号包件:起拍租金底价9695元/月,加价步长548元。
3号包件:起拍租金底价8436元/月,加价步长561元。
允许底价中标,站前广场配套场地租金不参与报价,招商人按集装箱商业实际占地面积1.1元/平方米·月向中商人收取场地费用。
6.优惠政策:给予第一年至第四年商铺的年租金按不低于中商年租金50%收取,第五年按中商商铺年租金收取,站前广场配套场地无租金优惠,租赁期内商铺和站前广场配套场地租金不递增。
7.租金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月支付。
8.其他事项:
中商人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不得违反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不能对周边生产、生活的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中商人对包件内商铺的装修不得阻挡楼梯楼道、消防通道、厕所等公共部分的通道。
根据《消防法》中“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中商人在商铺投入使用、营业前需自行办理二次装修消防验收手续,取得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报招标人备案后方可营业。
经营安全方面,中商人需自行负责商铺的消防安全、经营安全等安全管理,同时必须配合当地行政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部门的相关检查,检查若发现问题中商人要配合进行整改,产生的罚金由中商人承担。若经营业态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中商人对商铺开展装修改造等施工前,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图纸等材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同意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资质相关证明文件及施工人员必须报招标人备案,若施工有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若出现检查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对商铺进行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停止营业、停止施工,问题整改完成、招标人同意施工方案后方可重新开展经营。若招商人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同一问题中商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招商人从第二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始,每次从中商人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违约金。若中商人拒不整改检查问题或拒不停止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等由中商人承担。
用电方面,电费承租户根据分表计量后自行向物业缴纳。用水方面,用水有单独的水表,水费由中商人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费用自理。
物业管理方面,为方便统一管理,采用先收代付的方式,物业管理费用由中商人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向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中商人对包件内商铺的装修不得阻挡楼栋扶梯、厕所等公共部分的通道。
9.投标人需承诺中商后在2024年10月1日前完成站前广场配套场地集装箱商业的设置并达到使用条件。
10.竞商人中商后与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扶绥分公司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租赁期内非经招商人同意提前退租的,竞商人须按照退租当年的合同年租金总额10 %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中商人在开展站前广场集装箱商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房产税等相关的税费,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二、竞商人资格及报名材料
(一)竞商人资格
1.在国内注册成立、有效续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无弃标、退标、退租行为及无任何违法、违信行为的不良记录。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无诉讼纠纷。
3.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竞商。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竞商保证金
竞商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在竞商前向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竞商保证金。
1号包件竞商保证金为贰万肆仟陆佰壹拾五元整(¥24615.00)。
2号包件竞商保证金为贰万玖千零捌拾伍元整(¥29085.00)。
3号包件竞商保证金为贰万伍千叁佰零捌元整(¥25308.00)。
银行汇出户名称必须与竞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竞商无效。竞商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扶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扶绥县支行
银行账号:2108473309300001348
未中商的竞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在报价结束后3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中商人竞商保证金全额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23日18时止。
2、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帮助中心”的《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四、网上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至12时
五、联系方式
招商人: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2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2732995
异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2720803
 
附件:腾龙新华广场项目二期75间商铺及站前广场配套场地包件划分明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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