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五局新建南玉项目部水稳料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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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二十五局新建南玉项目部水稳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公告(水稳料)
公司:
因南玉铁路指挥部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水稳料,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情请联系经办人,若报价单位未按经办人所提供报表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重点注意!)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在报价表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采购方对供货方水稳料进行过磅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5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中铁二十五局新建南玉铁路项目部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固定价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5%的质保金,12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50%的货款,18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95%的货款,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12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3日。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地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8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071196845@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 号: 4505 0160 4787 0000 0906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郑建华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3928665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t25jsgsjwb@163.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2024年7月8日
公司:
因南玉铁路指挥部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水稳料,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稳料 | 吨 | 4000 | 中铁二十五局南玉1标工地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情请联系经办人,若报价单位未按经办人所提供报表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重点注意!)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在报价表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采购方对供货方水稳料进行过磅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5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中铁二十五局新建南玉铁路项目部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固定价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5%的质保金,12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50%的货款,18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95%的货款,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12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3日。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地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8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071196845@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 号: 4505 0160 4787 0000 0906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郑建华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3928665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t25jsgsjwb@163.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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