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QXZC2024-G1-00344)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预告】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QXZC2024-G1-00344)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QXZC2024-G1-0034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177407bd657494
二、征求意见范围: 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前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1号晟大埌东市集三层310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信息:
QXZC2024-G1-00344 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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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QXZC2024-G1-0034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177407bd657494
二、征求意见范围: 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前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1号晟大埌东市集三层310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信息:
QXZC2024-G1-00344 增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安防及大厅LED信息屏等货物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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