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维都林场)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来宾市 发布日期:2024-05-09

【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维都林场)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来宾市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维都林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2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维都林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前内容
统一更正为
1
第四章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3点:承包方式:按所附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本合同价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性调整,信息价、市场价调整、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设计变更等所有风险,合同价不得调整。
承包方式:路基及路面工程按施工图设计第三册第三篇:路基、路面说明第7.9路面结构具体设置一览表、其余按所附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本合同价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其中:暂列金额         元(大写)。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性调整,信息价、市场价调整、清单漏项、土石方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设计变更等所有风险,合同价不得调整。
2
 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第15.3.2 变更估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总价。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总价。(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3)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4)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3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第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合同总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总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对比,低者作为该项变更工作的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按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加材料价差来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套用公路工程现行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材料价格按合同价格计取。
4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第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总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履行期间材料价格涨跌均按合同价格计算,不调整。
5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第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总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自治区、直辖市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及其他调价文件的,均不调整。
6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第16.2后面
增加:16.3 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复、平整、压实、检测、临时道路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土石方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7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第17.1.5款 总价子目的计量 (4)后面
增加:17.1.5(5)竣工结算时,仅对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总价包干允许调整部分及按实结算的合同外签证部分进行审核,对施工合同中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审核(不包括施工单位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缩小建设范围、减少功能需要等情况。
8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第11.5(3)款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列金额后的百分之十。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8最高投标限价和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公示
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44.1992万元。
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545.9242万元。
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44.1992万元(含暂列金 973428.00元)。
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545.9242万元(含暂列金 736154.00元)。
10
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缺少暂列金
按新上传的执行,在招标工程量清单(补遗)处下载
11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获取至2024 年5月20日 24:00 时
 

招标文件获取至2024 年5月23日 24:00 时
 
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21日 11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24日 11 时 00 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补遗),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更正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0771-678395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祥和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西山路7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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