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林市玉州区鸦桥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II标段更正公告(一)
【招标公告】玉林市玉州区鸦桥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II标段更正公告(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玉林市 | 采购单位 | 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林市玉州区鸦桥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II标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玉林市玉州区鸦桥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II标段
二、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5809
三、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6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东22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监督部门:玉林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75-2859685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为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由于招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无法添加“《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自身情况在“资格审查资料”的“二、原件的扫描件”后附上声明函,具体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本项目原公告项目法人为“黎绵范”,现更改正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3、本项目原公告项目招标人联系人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现更改正为:“***”。
4、本项目原公告项目代理机构人联系人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现更改正为:“***”。
5、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人员要求:“(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现更改正:“(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6、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人员要求:“(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现更改正:“(3)质量管理员: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 (签字)
一、项目名称:玉林市玉州区鸦桥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II标段
二、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5809
三、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6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东22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监督部门:玉林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75-2859685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为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由于招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无法添加“《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自身情况在“资格审查资料”的“二、原件的扫描件”后附上声明函,具体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本项目原公告项目法人为“黎绵范”,现更改正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3、本项目原公告项目招标人联系人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现更改正为:“***”。
4、本项目原公告项目代理机构人联系人为“玉林市玉州区农村水利工作站”,现更改正为:“***”。
5、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人员要求:“(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现更改正:“(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6、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人员要求:“(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现更改正:“(3)质量管理员: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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