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忻城县2.4万亩国家储备林种植经营项目遴选合作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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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来宾市 | 采购单位 | 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忻城县2.4万亩国家储备林种植经营项目遴选合作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基本情况
忻城县14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由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项目公司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要从事林业项目投资、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抚育、林木收储、林地流转、种苗培育、林木种植、林产品加工、销售、园林绿化施工、林下经济开发、林业碳汇等。为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国储林项目公司秉承实体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要求,本着共谋发展、互利共赢原则,拟对外遴选合作方,共同开展种植经营管护工作。
二、合作方基本条件
1.合作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包括林业种植经营相关的营业范围。
2.合作方需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抗风险和承担风险赔偿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合法企业。
3.信誉要求(合作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被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⑦被市县两级公共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4.具有从事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的企业;
5.具有完成拟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力,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三、合作方式
联合实施项目或其他合作方式。
四、合作期限
7年及以上
五、遴选合作单位数量
1-3家
六、获取文件方式
1、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7日18时0分。
2、地点: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
3、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现场领取谈判文件。凡有意向且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业,应在截止2024年2月7日下午18:00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上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
电子邮件地址:xcqyly@163.com
八、其他事项
1、采购人有权对参与报名单位进行审查,择优选取意向企业进行洽谈合作;
2、无论最终是否达成合作,意向方准备和参加洽谈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九、谈判通知
请各意向方于2024年2月8日下午15时30分至谈判地点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进行谈判,逾期不候。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7日18时0分。
十一、保证金额及缴纳要求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江信用社
账号:24681201011804272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忻城县2.4万亩国家储备林种植经营项目合作方遴选保证金”。
上述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2月7日18时0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由意向方帐户转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方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注:各意向方请严格按照谈判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被拒绝!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意向方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意向方退还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给予退还:
(1)意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十二、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忻城县14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由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项目公司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要从事林业项目投资、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抚育、林木收储、林地流转、种苗培育、林木种植、林产品加工、销售、园林绿化施工、林下经济开发、林业碳汇等。为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国储林项目公司秉承实体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要求,本着共谋发展、互利共赢原则,拟对外遴选合作方,共同开展种植经营管护工作。
二、合作方基本条件
1.合作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包括林业种植经营相关的营业范围。
2.合作方需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抗风险和承担风险赔偿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合法企业。
3.信誉要求(合作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被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⑦被市县两级公共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4.具有从事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的企业;
5.具有完成拟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力,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三、合作方式
联合实施项目或其他合作方式。
四、合作期限
7年及以上
五、遴选合作单位数量
1-3家
六、获取文件方式
1、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7日18时0分。
2、地点: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
3、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现场领取谈判文件。凡有意向且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业,应在截止2024年2月7日下午18:00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上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
电子邮件地址:xcqyly@163.com
八、其他事项
1、采购人有权对参与报名单位进行审查,择优选取意向企业进行洽谈合作;
2、无论最终是否达成合作,意向方准备和参加洽谈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九、谈判通知
请各意向方于2024年2月8日下午15时30分至谈判地点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进行谈判,逾期不候。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7日18时0分。
十一、保证金额及缴纳要求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江信用社
账号:24681201011804272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忻城县2.4万亩国家储备林种植经营项目合作方遴选保证金”。
上述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2月7日18时0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由意向方帐户转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方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注:各意向方请严格按照谈判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被拒绝!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意向方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意向方退还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给予退还:
(1)意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十二、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忻城青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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