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12-450107-04-01-47934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
建设规模:1.给水工程:新建管道采用PE管,管径dn250,管长约1025m。2.临时污水工程:(1)新建2座有效容积为100m3的化粪池供现有企业使用。3.临时雨水工程:新增11号路临时雨水管485米,管径dn6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SN12。11号路与6号路交汇处,增设临时雨水管560米,管径dn8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SN12;(2)在1号路内涝点雨水排除泵,采用两台轴流泵,Q=2500m3/h,H=10m,N=110kw。4.道路工程:(1)万硕地块与丰树地块拟建喇叭口,拟建道路面积约1971.56平米。(2)7号路拟建道路面积占地面积约7341平方米,道路长约238.88米。
合同估算价:1249.54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5.5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1213.9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测、竣工验收等,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评审部门审定为准)、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具体内容:(1)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临时污水工程、临时雨水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3)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5)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4.2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自行准备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4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国泰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12-450107-04-01-47934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
建设规模:1.给水工程:新建管道采用PE管,管径dn250,管长约1025m。2.临时污水工程:(1)新建2座有效容积为100m3的化粪池供现有企业使用。3.临时雨水工程:新增11号路临时雨水管485米,管径dn6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SN12。11号路与6号路交汇处,增设临时雨水管560米,管径dn8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SN12;(2)在1号路内涝点雨水排除泵,采用两台轴流泵,Q=2500m3/h,H=10m,N=110kw。4.道路工程:(1)万硕地块与丰树地块拟建喇叭口,拟建道路面积约1971.56平米。(2)7号路拟建道路面积占地面积约7341平方米,道路长约238.88米。
合同估算价:1249.54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5.5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1213.9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测、竣工验收等,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评审部门审定为准)、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具体内容:(1)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临时污水工程、临时雨水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3)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5)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4.2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自行准备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4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国泰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中心 12楼 | 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607室 |
邮编: | 530000 | 邮编: | 53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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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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