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大同村沿河路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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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富鸣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同村沿河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大同村沿河路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2731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富鸣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富鸣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大同村沿河路项目,本工程实施道路长度 1217.478m,道路起点接现状香山尊府前现状沿河道路,终点接现状壮武路道路红线宽 32m,双幅路,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预埋电力电信管线工程和照明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
预中标人 |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学才(注册编号:鲁1372015201820053;身份证号:370112******77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朱妍(身份证号:370105********172X)【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3869649.07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桂权(注册编号:桂1452022202301856;身份证号:450521********48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东华(身份证号:452501********743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3863379.6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精华(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700073;身份证号:120104********58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贺毅(身份证号:450304********251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网站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227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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