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2023年工厂路小学设备采购项目(重1)的质疑答复

所属地区:广西梧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31

【招标公告】关于2023年工厂路小学设备采购项目(重1)的质疑答复: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梧州市 采购单位 梧州市工厂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3年工厂路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2023年工厂路小学设备采购项目(重1)的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辽宁省富雅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16号
邮编:110003
  法定代表人:郭洪松,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郭洪松,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2023年工厂路小学设备采购项目(重1)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3-G1-00264-CGZX (重1)      
采购人名称:梧州市工厂路小学
      中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7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3年工厂路小学设备采购项目(重1)中标公告不合规不合法,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事实依据:见附件1
法律依据:见附件1
质疑答复1:该质疑事项成立,我中心将发布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严重缺项漏项,这个中小企业是一个不合规、不合法、不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见附件1
法律依据:见附件1
质疑答复2:原评审小组对辽宁省富雅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进行审查。对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一款“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经复核计算,东方慧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修正后综合排名不变,原评审结果不变,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仍为东方慧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根据质疑供应商辽宁省富雅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质疑事项2的事实依据(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仅能说明中标人东方慧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质疑供应商辽宁省富雅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质疑事项2的事实依据不足以证明中标人东方慧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1:辽宁省富雅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质疑函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30日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广西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