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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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NZC2023-G3-991814-GXDY
二、项目名称: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裕承,廖国基,李一兰,谭文瑶(采购人代表),覃丽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6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定稿)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 招标文件.docx
208.1K
特定资质.pdf
277.5K
二、项目名称: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50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 平台支撑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180 天内安装调 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并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提供一年的维 | 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2 | 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 数据处理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180 天内安装调 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并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提供一年的维 | 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3 | 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 数据融合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180 天内安装调 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并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提供一年的维 | 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4 | 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 数据运营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180 天内安装调 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并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提供一年的维 | 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5 | 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 | 数据服务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180 天内安装调 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并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提供一年的维 | 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裕承,廖国基,李一兰,谭文瑶(采购人代表),覃丽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6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定稿)南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第一期 招标文件.docx
208.1K
特定资质.pdf
27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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