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广西崇左市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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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崇左市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宁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 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23〕9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宁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2508.882385万元
10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2512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宁明县城中镇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幸福里小区旁
    建设规模:建设办案业务保障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3020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特殊软包(办案谈话)装修等;建设警示教育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2736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建设信访接待区1个(含大门、侧门),约135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侧门2个成品岗亭、车行道闸门、人行道闸门等;以及土方工程、室外总平水电、场地硬化(展示广场、廉政广场)、道路工程、绿地及生态停车场、围墙、挡土墙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2508.88万元
    要求工期:540日历天,定额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建设办案业务保障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3020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特殊软包(办案谈话)装修等;建设警示教育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2736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建设信访接待区1个(含大门、侧门),约135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侧门2个成品岗亭、车行道闸门、人行道闸门等;以及土方工程、室外总平水电、场地硬化(展示广场、廉政广场)、道路工程、绿地及生态停车场、围墙、挡土墙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2512001001,标段(包)名称: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
    设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地龙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备注所列的要求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并使用母公司的诚信综合评价分;(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中型 企业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23日 16时05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18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8621950。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共产党宁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城路1号(县纪委)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邮编:
532500
邮编: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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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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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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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0771—8620304
传真:
0777-36178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ljgcg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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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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