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扶绥海螺2024年粉煤灰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扶绥海螺2024年粉煤灰采购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崇左市 | 采购单位 |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扶绥海螺2024年粉煤灰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号:BID2024011900008
招标单位: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4-01-22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1-29 00: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4-02-01 00: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4-02-06 00:0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4-02-06 00:0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15:30:00
开标时间:2024-02-20 15:30:00
扶绥海螺2024年粉煤灰采购
招标公示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2024年粉煤灰采购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标的内容:粉煤灰
2.运输方式:汽运到厂
3.交货地点:扶绥海螺粉煤灰库
4.采购数量:约6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质量指标:烧失量≤8%,S03≤3%,F-CaO≤1%,水分≤1%,Cl-≤0.06% 、需水量≤140ml。
6.合同期限: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和资格预审
(一)投标申请人具备条件
1.本次招标为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网上招标,投标单位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有较强保供能力,认同海螺企业的均可参加投标。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具体对应电厂粉煤灰货源证明(与电厂的直接承包协议或与电厂中标单位签订的第三方购销协议),质量指标满足招标要求。
4.本次招标对以下电厂货源不予采纳:
4.1若投标货源与招标方直供渠道存在重叠的,原则上不予通过 (直供渠道直接参与的除外)。
4.2 经取样化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源。
5.招标人所采购的粉煤灰是指电厂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投标人需提供电厂有效的环保备案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海螺集团内部黑名单公司报名,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报名,若报名单位存在关联关系,仅接受其中一家单位报名,以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7.招标公示期内(即报名期)投标人须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招标人对报名材料齐全、有效,且无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开展相应货源地现场尽职调查。
(二)资格预审
所有报名申请单位须提供公司资质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招标方资格预审后方可凭相关函件购买标书和投标。
三、投标原则
货物运输应合法合规并且进厂车辆要遵守我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费费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采购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2日00:00-1月29日00:00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登陆网址:https://srm.chinaconch.com/)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本次招标全程采用网上平台进行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人于2024年1月31日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发布资格预审告知书。于2024年2月1日00:00至2月6日00:00前,通过资质审核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拟投标渠道可自行下载标书。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5:30,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通道。
4.投标单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相关费用至扶绥新宁海螺公司,其中收取投标保证金5万元,标书费100元(标书费在领取标书后,不予退还)。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或个人名义转帐。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5.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需与报价材料相匹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五、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扶绥县新宁镇
固定电话: 0771-7527610
手 机:13737570225/13353676643
联 系 人:李先生 沈先生
收 款 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047101040002819
六、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监督电话,各报名单位可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李先生)。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2日
招标单位: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4-01-22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1-29 00: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4-02-01 00: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4-02-06 00:0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4-02-06 00:0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15:30:00
开标时间:2024-02-20 15:30:00
扶绥海螺2024年粉煤灰采购
招标公示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2024年粉煤灰采购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标的内容:粉煤灰
2.运输方式:汽运到厂
3.交货地点:扶绥海螺粉煤灰库
4.采购数量:约6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质量指标:烧失量≤8%,S03≤3%,F-CaO≤1%,水分≤1%,Cl-≤0.06% 、需水量≤140ml。
6.合同期限: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和资格预审
(一)投标申请人具备条件
1.本次招标为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网上招标,投标单位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有较强保供能力,认同海螺企业的均可参加投标。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具体对应电厂粉煤灰货源证明(与电厂的直接承包协议或与电厂中标单位签订的第三方购销协议),质量指标满足招标要求。
4.本次招标对以下电厂货源不予采纳:
4.1若投标货源与招标方直供渠道存在重叠的,原则上不予通过 (直供渠道直接参与的除外)。
4.2 经取样化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源。
5.招标人所采购的粉煤灰是指电厂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投标人需提供电厂有效的环保备案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海螺集团内部黑名单公司报名,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报名,若报名单位存在关联关系,仅接受其中一家单位报名,以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7.招标公示期内(即报名期)投标人须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招标人对报名材料齐全、有效,且无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开展相应货源地现场尽职调查。
(二)资格预审
所有报名申请单位须提供公司资质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招标方资格预审后方可凭相关函件购买标书和投标。
三、投标原则
货物运输应合法合规并且进厂车辆要遵守我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费费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采购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2日00:00-1月29日00:00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登陆网址:https://srm.chinaconch.com/)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本次招标全程采用网上平台进行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人于2024年1月31日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发布资格预审告知书。于2024年2月1日00:00至2月6日00:00前,通过资质审核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拟投标渠道可自行下载标书。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5:30,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通道。
4.投标单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相关费用至扶绥新宁海螺公司,其中收取投标保证金5万元,标书费100元(标书费在领取标书后,不予退还)。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或个人名义转帐。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5.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需与报价材料相匹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五、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扶绥县新宁镇
固定电话: 0771-7527610
手 机:13737570225/13353676643
联 系 人:李先生 沈先生
收 款 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047101040002819
六、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监督电话,各报名单位可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李先生)。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2日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