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鹅塘片区)盛和园小区房源营销代理服务的澄清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贺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19

【招标公告】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鹅塘片区)盛和园小区房源营销代理服务的澄清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贺州市 采购单位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鹅塘片区)盛和园小区房源营销代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投标人: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鹅塘片区)盛和园小区房源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ZGL2023F05号)《招标文件》于2024年01月0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inggui.gov.cn/)”及“中国合信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hxzb.com/)”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注意带方框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6.以“商品房(或商铺)”作为“标的载体”的销售代理服务费计费过程展示例(销售单价暂按均价3252.97元/㎡;面积均按100㎡;固定综合折扣系数按99%(即0.99);每月销售第1-5套(含第5套)A=5%,第6-10套(含第10套)A=5.5%;第11套及以上的,A=6%计算)
◆承接实施人某月完成5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指标后应获得的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完成销售任务指标总价(以在指定行政监管媒介完成“网签备案”成功的《商品房/商铺买卖合同》载明的合同价格为准:按商品房(或商铺)总建筑面积100㎡×5套×销售均价3252.97=1626485.00)×销售代理服务基础费率(“A”=5%)×固定综合折扣系数(0.99)=1626485.00×0.05×0.99=80511.01元;
◆承接实施人某月完成10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指标后应获得的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a.前5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80511.01元】+【b.第6套-第10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完成销售任务指标总价(以在指定行政监管媒介完成“网签备案”成功的《商品房/商铺买卖合同》载明的合同价格为准:按商品房(或商铺)总建筑面积100㎡×5套×销售均价3252.97=1626485.00)×销售代理服务基础费率(“A”=5.5%)×固定综合折扣系数(0.99)=1626485.00×0.055×0.99=88562.11元】=80511.01元+88562.11元=169073.12元;
◆承接实施人某月完成20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指标后应获得的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a.前5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80511.01元】+【b.第6套-第10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88562.11】+【c.第11套-第20套商品房(或商铺)销售代理服务费(项目发包人应支付承接实施人的佣金报酬)=完成销售任务指标总价(以在指定行政监管媒介完成“网签备案”成功的《商品房/商铺买卖合同》载明的合同价格为准:按商品房(或商铺)总建筑面积100㎡×10套×销售均价3252.97=3252970.00)×销售代理服务基础费率(“A”=6%)×固定综合折扣系数(0.99)=3252970.00×0.06×0.99=193226.42元】=80511.01元+88562.11元+193226.42=362299.54元。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应就《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三.商务要求作明确的响应,格式自拟。
 
3.上述澄清说明事项并未将《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更改,亦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特此澄清通知。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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