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灌阳县新圩阻击战酒海井红军纪念园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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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桂林市 |
采购单位 |
灌阳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灌阳县新圩阻击战酒海井红军纪念园改造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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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灌阳县新圩阻击战酒海井红军纪念园改造提升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4008 | 招标人 | 灌阳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 建设单位 | 灌阳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设施、设备购置等):卫生间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观景廊、红军栈道、室外电力给排水工程、园林道路敷设及绿化工程。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总价 | ***.03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张威斌(注册编号: 桂245192100090; 身份证号:430521********6872)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玉凤(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6798; 身份证号:450325********124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兴安县灵渠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2、兴安县城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总价 | 5415058.47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朱懋喜(注册编号: 桂245171900142; 身份证号:450521********0556)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双飞(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5389; 身份证号:452324********099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北海银滩三号路西线工程 2、向海大道(海景大道至营闸路C段K8+249.993-K21+000)通信套管工程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总价 | 5429266.66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452526197512273255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苍梧县207国道至旺甫工业园(苍梧县工业园区旺甫工业小镇)一级公路配套市政设施工程 2、钟山县河东新区一期道路工程(职中南路)施工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4259636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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