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西建工控股三分公司邕熙华庭项目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任务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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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建工控股三分公司邕熙华庭项目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截止时间:2023-12-28 14:43:27
正文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邕熙华庭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云兴街6号
工程造价:43368.62万元
建筑规模:143977.28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8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工程范围
备注

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分包

邕熙华庭项目建筑装饰工程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每月待业主审批的计量款到甲方帐户后七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过甲方审核的计量款(即业主核定金额下浮8%)的80% 进行支付(但不应超过当月业主支付给甲方的计量款).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工程完工后,按进度款的90%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好最终结算,所有相关资料按要求上交甲方技术部门后付至工程结算总费用的97%,留取工程结算总费用的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由甲方向业主提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申请,业主在接到甲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待业主返回甲方时再返还给乙方(无息)。甲方按约定支付最后一期工程款时,乙方在开具最后一期工程款发票的票额必须包含3%的保修金在内。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   
邮  箱: 51343442@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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