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招标》2024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3-J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 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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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桂林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3招标》2024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3招标》2024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3-JL10-W102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3-JL10-W1023)已按军队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某单位,采购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采购2024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一批,详见第六部分《2024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参考书目清单》。
2.2、采购地点:广西桂林市
2.3、招标项目(标段)采购规模:¥110万元
2.4、交货期:同签订之日起,招标单位提供采购清单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分包(转包)和被分包(被转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网上申领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5.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3.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3.7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3.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3.9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09时00分至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E-mail: guoxincaizhao@126.com
联系人:徐 工 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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