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院内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院内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在近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项目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19号北院院区
4.上控价:18.80万元。
5.工期:≤25日历天
6.质保期:1年
二、项目需求:
北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未进行过系统性的检修保养,系统老化严重,故障率高,本项目拟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性检修保养。具体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维保服务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若审定后的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97%支付),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返还,不计利息。
四、质量要求:
经过招标人现场验收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返工费用中标人承担,工期适当顺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16日-11月22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公司名;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报名咨询邮箱:qyyzbb@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6.项目咨询电话:0771-2186614 总务科
六、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须按照项目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需包含价格、工期、质保期;
3、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附件:
工程量清单-北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项目.docx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项目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19号北院院区
4.上控价:18.80万元。
5.工期:≤25日历天
6.质保期:1年
二、项目需求:
北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未进行过系统性的检修保养,系统老化严重,故障率高,本项目拟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性检修保养。具体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维保服务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若审定后的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97%支付),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返还,不计利息。
四、质量要求:
经过招标人现场验收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返工费用中标人承担,工期适当顺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16日-11月22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北院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公司名;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报名咨询邮箱:qyyzbb@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6.项目咨询电话:0771-2186614 总务科
六、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须按照项目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需包含价格、工期、质保期;
3、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附件:
工程量清单-北院区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水系统维保项目.docx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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